政策法规

关于我们
最新资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关照
时间:2017年09月22日信息来源:不详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关照

发改能源[2016]6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三峡、华润、中核、中广核、中国节能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系体例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相干配套文件要求,根据《可再生能源法》,我们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实行。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关照.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关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关照.pdf
  • 400全国服务热线:400-993-9353

  • 地址:东莞市石碣镇横洛村兴横路108号拓杰大厦

    办公电话:0769-23883499

    客服热线:13622625881(微信同号

    机电工程部邮箱:tjjd@gdtuojie.com

    光伏工程部邮箱:tjgf@gdtuojie.com

    工程设计部邮箱:tjsj@gdtuojie.com